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实行职务级工资制,规定“离休人员,按离休前本人职务工资和津贴的全额发给”,同时规定实行新工资制度后离退休公职人员的退休标准:职务工资和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打折扣后计发退休费,费用列入国家预算。职工退休后退休金普遍只有退休前工资的60%左右,而公职人员的养老金则是退休前工资的90%。
何为双轨制
时至今日,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以企业、个人、国家三者分担的缴费模式,而机关和事业单位未纳入社保体系,对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大多延续上世纪50年代确立的退休制度,就是个人无需缴费、退休金仍由国家财政统一拨付的旧模式。
这种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被称为“双轨制”,具体到养老金制度,则是指对企业退休职工实行基本养老金制度,而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退休金制度。
青岛科技大学的宋敏是社会保障方面的专家,正在对国内的养老体制进行研究。据她介绍,养老金双轨制的外在表现是不同人群养老金支出成本与养老金收入之间的区别,造成区别的根本原因是我国养老制度的“碎片化”,表现在国家对企业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双轨制”主要表现为三种区别。首先是统筹的办法不同,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其次是支付的渠道不同,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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