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胡晓义说,“下一步,我们要根据职工工资和居民收入增长以及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各方利益的权衡
据了解,今年国务院再次发布了涨养老金的消息,“自今年1月1日起按照10%的标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已经是连续第9年上调企业养老金。此次上调之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从2005年的月人均700元提升到今年的接近1900元。企业退休人员虽然期盼养老金上涨,但由于相应的调整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他们也明白,就算待遇连年提高,两种体制间的收入差距仍然不会缩小。
从事相关研究多年的宋敏认为,就现阶段而言,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应特别针对企退人员建立养老金正常调节机制。在出台全国指导性标准的情况下,各地根据在职职工工资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以及物价变动等因素,制定出台相应调整标准。各地区政府也应该按照各自的财政情况,增加养老保险调节金,提高企退人员基础养老金水平,并向拿最低工资及处于最低工资边缘的企业职工适当倾斜。
除了制度的设计和建立之外,就当下企退人员退休员工资过低,差距过大的情况,可以考虑在划定一定退休金标准的情况下,给企退人员增长工龄工资,“对由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职工,根据企业缴纳保险的年限,以一定标准为基础,乘以工作年限,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双轨制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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