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宁党发〔1984〕22号文件规定的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宁政发〔2010〕10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据测算,全区将有近40万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得到提高。
这是我区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九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去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1785元,与2005年调整前的701元水平相比,净增了1084元,增幅为155%,高于全国月人均1721元的水平。
目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正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待方案报批后,将尽快组织实施,力争3月底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