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来凤街道社保所获悉,来凤街道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为切实解决来凤街道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于2012年1月份启动超龄人员参保申报工作。
据了解,超龄人员养老保险的办理对象是未参加养老保险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需要满足三个条件:2011年6月30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且未按月领取退休待遇;2011年6月30日前,具有重庆市城镇户口;曾与重庆市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办理成功后可以享受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待遇。截至6月底,来凤街道已办理超龄人员养老保险363人,2012年底完成申报的参保人员从2011年7月起补发养老金,根据标准,去年每月可领695.99元,今年每月可领810元。
“为超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受到了广大超龄人员的支持和拥护,切实解决了他们养老的后顾之忧,是一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来凤街道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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