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闫女士讲,大约1985年,她顺利成为市设置厂一名合同制职工,并从当年就开始缴纳养老保险。1989年她调到市糖酒公司工作,至今一直缴纳养老保险。近年来单位因效益不景气破产,破产后,她今年45岁就可办理退休。可她听说,他们这些合同工虽然从1985年就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但是与1992年后才缴纳养老保险的正式职工,将来退休后的待遇是一样的,这让闫女士非常困惑和不解。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一位负责人。他说,因为过去有政策规定,合同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从1985年开始。可是对于一些单位的正式职工,当时还没有这一制度,直到1992年才开始了这一规定。不少职工却已经工作了几年甚至十几年,如果按照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算工龄就太短了。出于特殊情况,国家出台政策将这些正式职工在1992年前没缴纳养老保险的视同已缴,并以实际工龄计算将来的养老待遇。除了特殊情况外,养老金的领取,总的来说还是本着多缴多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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