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内,崇川、港闸、开发区10多万被征地农民将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昨天,本报专访市人社部门,就百姓关心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时间如何折算缴费年限
按照被征地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时间,每两年折算为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5年。
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标准
按照折算的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的缴费基数为参保当年前推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2011年度各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标准见上表。以后年度缴费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逐年确定。
实施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怎么办
灵活就业自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将折算缴费年限与实际已参保缴费年限累计,增加缴费年限,但累计后的参保缴费时间不得早于16周岁。早于16周岁年限折算的养老保险费按比例转入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
自谋职业在企业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选择将折算年限累加缴费年限,也可选择不参加折算补缴,其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仍保留。选择将折算年限累加缴费年限的,所需费用先从其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支付,不足的可由其个人补足,也可选择放弃资金不足部分的缴费年限。
折算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怎么办
201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折算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在折算补缴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同时,由其本人一次性交清差额,补足15年。
2011年12月31日未到达养老年龄,折算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由其个人按我市有关规定继续正常参保缴费,直至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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