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又涨了!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普调标准在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的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第9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的月人均水平从去年的1800元涨到近2000元。
前两个月养老金将补发
据了解,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范围包括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但不含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同时,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也属于本次调整范围,仍不含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据估算,全市受惠人群达近150万人。
此外,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不执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这项政策执行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前两个月的养老金将进行补发。
每人每月至少增135元
“企业退休人员及个人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市人社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普遍调整适用于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
也就是说,假如企业退休人员刘某,在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的基础上,如果缴费年限刚好达到15年,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每月则可领取45元。依此计算,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35元。
年满75周岁增发高龄养老金
“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将有五类对象享受倾斜政策。”该人士解释,对退休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具有两种及以上资格的,不重复享受)的,在普调的基础上再适当倾斜,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对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之月起,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
此外,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包括黔江、武隆、巫山、云阳、城口、巫溪、奉节、石柱、彭水、酉阳、秀山11个区县,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此次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也将上调,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对象为已按相关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镇超龄人员和征地农转非人员,不含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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