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关于2013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要求,上海市从2013年1月1日起,对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确定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按“镇保”、“城居保”、“新农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人员增加养老金。
“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全市约45万“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城居保”和“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全市约45万“城居保”和“新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上述各类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自1月25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全部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
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据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海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年已建立补贴制度。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补贴标准调整方案。
增加的养老金由四个部分组成
一是按绝对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三是按本人养老金增加,以本人2012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四是按特定年龄档增加,对2012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另外,对上述人员中2012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2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7年出生),以及当年内年满70周岁(1942年出生)、75周岁(1937年出生)、80周岁(1932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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