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李先生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直接转到青海来,我省已对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作出相关规定,以确保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接续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