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区农保局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对重复领取养老金信息进行核查的通知》精神,认真细致地与社保、公安等部门核对人员信息,确保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足额地领取养老金,防止了重复领取养老金,实现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有效管理。
2012年4月,针对原小集体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庐山区农保局及时与区社保局协商,从区社保局提供的2245个参保人员信息库中进行比对排查,将其中961名不符合享受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待遇的人员停发了养老金。2012年9月,庐山区农保局又到市社保局进行数据比对,从市社保局发放养老金的6万多人中,又排查出疑点信息290人,经逐个查实后作停发处理。
2013年1月,根据人保部农保司提供的信息,庐山区有8名养老金领取人员疑似与湖北省仙桃市、湖北省黄梅县、湖南省武冈市相关人员重复发放。在庐山区公安分局的协助下,经与户籍信息比对,与外省农保局沟通以及与当事人确认,最终停发了6人的居民养老金。2013年2月,庐山区农保局又与区社保局的新增养老金发放人员信息进行了比对,未发现养老金重复领取人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