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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96.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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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人社厅为民承办实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庞波介绍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日前,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人社厅为民承办实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庞波介绍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养老金调整】春节前落实到位

  我省提高养老金待遇都将在春节前落实到位。此次全省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范围为12月底前已退休(职)人员,涉及705657人。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96.04元/月。调整前全省退休(职)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1441.12元,调整后为1637.16元。同时,为全省7千多名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调整了相关待遇。

  此外,截至11月底,全省已解决原“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106373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已按月领取了基本养老金。

  【扶持就业】万名高校毕业生安置到位

  6月25日,在全省14个市州进行了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考工作。各市州、县区对录取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安置上岗等工作。目前各项任务已经全面完成,录用人员已安置到位。

  【医保补助】城镇居民基本标准提至200元

  省人社厅与省医改办、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联合制定并报请省政府于10月21日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提高补助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每人每年的补助标准不低于200元,其中原有120元中的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不变;新增的80元,中央财政补助64元,省级财政补助16元;市州、县市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现场提问】“五七工、家属工”的具体参保方式、缴费标准和养老金待遇如何?

  参保坚持自愿申请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原“五七工、家属工”所在企业(主办、主管单位)负责。缴费标准为:选择一次性按3.95万元、3.35万元、2.75万元标准缴费,参保缴费后,对应的月养老金标准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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