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将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进行认定
4月1日起至6月30日,如东将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进行认定,凡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手续的本县或居住本县的企业退休、退职以及领取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人员均在认定范围。
居住在掘港镇和原掘港农场的上述人员到社区居委会进行资格认证;居住在其它各镇的人员到所在镇人社所进行资格认证。认定对象需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职工退休养老证》或《定期补助费领取证》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除需带全证件外,还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长期居住在外地的认定对象,由县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电话、信函或委托居住地退管服务机构协助办理认证手续的方法进行。
认证工作结束后,县社保经办机构将逐一核查上述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继续享受养老待遇;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证手续或被确认为下落不明、判刑收监等情形的人员将暂停其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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