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业务程序,将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所需资料、步骤等用流程图的方式展现给参保对象,实行办理业务一次性告知,方便被服务对象,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规范基金征缴基数,要求所有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基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工资审批件原件及其他可以反映单位人数和工资总额的相关材料;三是与参保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经常沟通,对缴费困难的单位进行动态管理,每个单位都有业务专管员按期主动催缴,并及时签订缴费计划,进一步从形式上约束其自觉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自从完善细节,规范参保后,全县机关事业养老基金征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2年基金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有效地满足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和待遇调整对基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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