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安排,从3月20日起,安康市对4.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提高,预计3月底前可调整到位。
本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为: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80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30元,75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10元,70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0元。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按不同标准予以提高。本次调整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和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
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将予以补足。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