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减免贫困县下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全省一些地方中小生产企业陆续停业倒闭,职工下岗失业。这些职工现已四五十岁,年龄偏大,就业能力差,收入微薄,昂贵的养老保险费给他们带来很大的负担。对此,省人大代表刘世清提出建议:适当减免贫困县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费。
刘世清以天镇县为例,天镇县参保企业67家,涉及参保职工5676人,每人退休时需缴费5万多元,其中单位部分约3.67万元,个人部分约1.33万元。除4家条管单位能足额缴费外,全县尚缺近2亿元养老保险费需由职工个人全部负担。刘世清建议:省政府应从"老有所养"的政策高度出发,对贫困县下岗职工适当减免养老保险费,缺额部分由中央和省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另外,增加贫困县公益性事业岗位,提供给"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既解决了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交不起的难题,还为这些弱势群体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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