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月21日公布《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该省解决养老制度碎片化问题进入实质性阶段,开始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征求意见稿同日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公布,公众可登录网站提交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两个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实施办法》提高了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5元。同时在鼓励中青年居民早参保、长缴费和持续参保缴费方面有了新的规定,累计参保缴费15年以上的居民,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另外,《实施办法》提高了个人缴费标准,规定个人缴费标准从每年120元至3600元十档。广东省人社厅表示,这样一是体现了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二是适应区域发展差异、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参保人的实际需要,提供缴费幅度更大的选择,并方便参保人按月、按季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每月需缴10元;按原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参保人每月需缴8.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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