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问题,稳定农村干部队伍,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2012年7月25日,桂平市出台了《桂平市村干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市财政投入450多万元启动村干部参保工作,全市5000多名在职和离任村干部直接受益。“做了一辈子村干部,原以为退下了又是普通农民一个,老了没人过问了。现在好了,有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到60岁也有‘退休金’领了。”61岁的寻旺乡离任村干部程承锦逢人就夸党的农村政策好。
“村干部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是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富裕的核心力量。长期以来,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得不到很好解决,造成村级干部队伍不稳定,一些人做事和创业的热情不高,制约了农村工作的开展。村干部新农保政策的实施,无疑让村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桂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桂平市于去年12月28日正式发放村干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年满60周岁且已按规定计发养老补贴的村干部,参加新农保后重新核定其月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采取少补多不减的原则计发;年满60周岁仍在职的村干部,其养老保险待遇低于现享受在职报酬的,继续享受在职报酬,待离任后再按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计发;对原正常离任已按任职年限发放一次性养老补贴的,采取先抵扣后发放的办法,核发养老补贴。市财政给在职村干部参保给予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0元补助;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离任村干部,市财政按任职年限给予养老补贴,每任期满一年每月给予养老补贴8元。
“我现在有了基本收入,退休后也不用愁了,可以专心做农村工作了。”寻旺乡南津村党总支部书记李炎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笑着说。李炎芳现年61岁,任村干部26年,现在每月的养老保险55元,加上村支书待遇1050元,月收入1105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