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该区为解除中心城区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制定了失地农民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办法。凡持有《中心城区失地农民证》且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失地农民,经本人自愿,均可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启动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后,此项工作并入新农保经办。原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300—500元,财政补助均为30元。并轨后,政府补助50元,每人的补助金额将每年增加20元,相应的个人账户也增加。
养老金与新农保一样统一发放
社保卡。失地农民可对自己的缴费情况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及时进行查询,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