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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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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海南今年起所有被征地农民将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和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管理,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时的基本生活。

  据海南省人社厅厅长王焕明介绍,政府将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提供一次性缴费补贴,缴费补贴计入征地成本。享受缴费补贴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不论征地面积多少,家庭成员中16周岁以上的在册农业人口均纳入缴费补贴范围。

  依据此项规定,海南省各市县将从国有土地出让总价款中提取不低于5%的资金作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统筹准备金。当年提取的统筹准备金的50%用于解决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不足,另外50%用于弥补因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导致的相应养老保险金缺口。

  此外,为了确保完全失地农民获得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规定家庭农用地全部被征收且人均被征地面积小于1.5亩的,按照1.5亩计发缴费补贴,人均被征地上限为4亩。按照测算,被征地农民60周岁以后每月个人账户可领取养老金为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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