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从明年1月起将正式建立。昨天,绍兴市社保局就个人账户金标准和缴费比例的调整进行了明确。
从明年1月起,绍兴市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基金按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5%缴纳;大病医疗保险金按每人每月5元标准缴纳。市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金的建立标准为省职工平均工资的2%,每月的个人账户金不足60元的,补足到60元。
根据这一规定,明年1至5月,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标准由原每月153元调整为每月198元(含大病医疗保险金5元);个人账户金划入标准为每月60元。由于社保费征收处理有一个过程,明年1月的医保个人账户金将在明年3月划入个人账户。
同样,企业职工缴费情况也要作相应调整。从明年1月起,市区企业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建个人账户金,其中1%由职工个人缴纳;个人账户金标准最少为60元/月。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金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计算下来为每月148。85元。
虽说缴费标准略有提高,但待遇标准有更明显的提高。据了解,从2013医保年度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的报销比例再次提高,特别是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将从20万元提高到24万元。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将从现行的4000元提高到5000元。相对于现行的在职职工30元、退休职工90元的门诊补贴,明年将建立的个人账户金显然待遇更高。
同时,市社保局还就当前正在进行的一些社保事项进行了提醒。想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养保但尚未缴费的,请在12月31日前及时缴费,不然2012年度部分将不能再补缴,这样会影响退休后养老金标准。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其中市区在校(园)学生(儿童)的参保缴费本来于10月底截止,现延长到12月20日,还未参保缴费的可不要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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