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突破1个亿,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12月17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全省社保“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3年后,我省将初步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城乡居民养老全覆盖
未来3年,我省将加速城乡居民养老制度覆盖范围。按照实施意见,到2015年,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430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27万人。
在养老保障范围扩大的同时,我省将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普遍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努力构建养老、遗属、病残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政策体系。
医保力争覆盖1亿人
今后我省将着力加大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和力度。按照规划,到2015年,全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68万人,其中,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19万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
今后,我省将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普遍开展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特殊老人优先享帮扶
针对人口老龄化的现状,我省将完善相应社会保障政策,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与缴费情况相挂钩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做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大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
为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我省将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农村双女家庭奖励、农村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等制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失独”和独生子女、农村双女父母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优先优惠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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