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2011年以来,昌江区切实按照市政府出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被征地农民进行摸底调查,并结合全区实际,在全市率先将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险范畴。目前,该区竟成镇已实现全覆盖。
日前,昌江区竟成镇方家山村被征地农民马春凉和村里人一起,前往很行领取养老金。“以前每个月我只能领到200多块钱的基本生活补助费,今年政府给我办了个养老保险,第一个月就拿到了697块钱,听说以后还会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调整而调整,日子肯定好过多了。”拿着养老金,今年刚退休的马春凉很开心地告诉记者。和马春凉一样,现在昌江区竟成镇所有的失地农民都陆续加入了养老保险的行列。
介于这种疑虑,昌江区组织专门人员先后前往全区17个村组开展政策宣传,解答农民对被征地有关政策的困惑,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参保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认知程度。区社保部门简化程序,强化服务,确保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做到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待遇,并实现养老金全部社会化发放。这些举措彻底打消了农民们疑虑,纷纷积极登记参保。
家住竟成镇前街的袁粉英家中土地被征用。去年,她主动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37200元的保险费政府补助了18600元,自己出了18600元。今年我42岁,再过13年也可以领养老金了!失地不失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让我们没有了后顾之忧。”按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规定,参保者在60岁以后,根据缴费年龄和缴费方式的不同,每人每月可领取360到620元不等的养老金。
据昌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3月,昌江区已有17个村(社区)7869名被征地农民进行了登记参保,3439人享受领取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养老金达688元,全区每月发放养老保障待遇总额达217万元以上。接下来,该区鲇鱼山镇的吕蒙、凤岗两村失地农民也将陆续加入参保行列,养老保险将辐射全区的每个失地农民,让被征地农民养老更无后顾之忧。
记者点评: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它有效保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失地不失保障,解除了农民今后养老的后顾之忧。记者认为,相关部门应切实按照实施办法,为失地农民做好各项参保服务,农民本身也应该详细了解政策的具体细节,积极参保,为自己将来的生活铺好一条保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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