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山东省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九次调整养老金。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已连续八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考虑到物价上涨、负利率情况比较突出等因素,我省调整幅度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288.3万人,2012年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923元,比上年增加243.8元,比8年前增长约1.5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也纳入了保障范围。截至目前,这项工作已顺利完成。今年山东省总体调整水平在去年基础上再提高10%以上,略高于全国平均调整水平,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提高至2100多元。目前,山东各地市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研究处处长张百顺介绍,对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充分考虑了物价上涨、工资增长的实际情况,并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通过“九连调”,山东省养老金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全省政策惠及人群达到330万人。预计今年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由9年前的700余元,提高到2100元左右,增长近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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