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2013年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全市63。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月人均增加259元。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补发的养老金将在本月底前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的银行卡或存折上。
调整后月人均达到2285元,全省最高
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这是我市连续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截至去年底,全市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2026元。”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姜辉说,这次调整增幅为12。8%,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285元,为全省最高。
普遍调整:人人有份,均增加10%
此次养老金调整采取“普调、托低、倾斜”等方式,其中,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照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养老金。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40元。
托低调整:超七成退休人员可享受
对于养老金较低的退休人员,我市还加大了托低调整的力度。在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如果增加额达不到220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但是增发后的实际增加额不得超过220元。对缴费年限长、养老金相对低的人员,按照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如果月基本养老金达不到2229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但是增发后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2229元。
据统计,有73。1%的退休人员可享受到托低增加部分。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同时具备两个托低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来确定增发金额。
特殊倾斜:4类人员还有额外“补贴”
除了享有10%的“普遍调整”之外,4类退休人员还有额外“补贴”,他们的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将适当增发。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500元;退休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副高每人每月增发400元,正高每人每月增发50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如果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来确定增发金额。
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相关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进行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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