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的《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正式出台。从2012年1月起,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00元。但具体到人头上,因为工龄、缴费年限的差别,上涨幅度则有所不同。上调后的养老金将在4月底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据了解,2005年至2011年,辽宁省已连续7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累计增加713元。今年,全国安排人均调整水平为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确定为月人均150元左右。经辽宁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增长幅度达到13.7%。经过本次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将从1462元调整到1662元,是历年来调整幅度最大且人均增加额最高的一次。
啥样人这回能赶上涨养老金?细则指出,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5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2、2011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举个例子:
例一:某退休职工,男,1929年出生,1950年参加工作,1989年退休。此次上调基本养老金为305元。其中1950年前参加工作每月增加145元,工龄工资80元,80周岁以上80元。
例二:某退休职工,女,1951年出生,1970年参加工作,2001年退休。
此次上调基本养老金为207元。其中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3元。工龄工资64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时,如果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的总额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时,要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
(五)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按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本人月领取的所有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补充养老金等)如果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内同等条件人员退休费的,要向其补齐。但最高上限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55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
举个例子:
如果一位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目前退休金为2000元,按标准调整后,其退休金为2100元。而当地事业单位内与他同等条件的人员退休金为2400元,则他最终每月可得到退休金2400元。如果当地事业单位内与他同等条件的人员退休费为2700元,则他只能在原有2100元退休金的基础上最高再增加550元。即最终每月可得到2650元。
注:
退职人员:是指职工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但在年龄、工龄或个人缴费年限方面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组织批准后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和被补偿,进行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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