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昨日透露,深圳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月人均调整度为280元,调增额近期发放到位,并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2012年深圳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2790元,调整后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具体到个人,每月增加额可能高于平均增额280元,也可能低于平均额。”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纳入普调基数的养老金不包括历年对高级职称、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性累计调整额,不包括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具备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享受高级职称津贴,高龄企业退休人员则享受高龄津贴。而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按照新标准规定执行。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齐至平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后,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增加,而新增高级职称、高龄增发养老金部分不计增社会医疗保险费。
“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所需款项,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调整时对高龄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的高龄津贴或高级职称津贴作为基本养老金单列项目,不纳入年度调整基数。
个人增加额
每人每月按照2012年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790元的5%定额计算,标准为140元,该部分为固定额;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由此增加的养老金“四舍五入”后以元为单位计算。也就是说,140元为每月固定增加额,另外增加额由个人养老金月标准决定。
高级职称津贴
2013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2013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正高级职称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和不分正副高的高级职称)每人每月加发800元;2012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其享受高级职称倾斜性调整的累计加发额统一转为高级职称津贴,低于上述标准予以补齐。
高龄津贴
2013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的企业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2013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增100元。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2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倾斜性调整额累计超过90元/月的,加发10元;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2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倾斜性调整额累计超过1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该标准予以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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