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调整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和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正高、副高及高级技师)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普遍调整后,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平均退休费水平的,再按照差额部分的70%进行调整。同时,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龄在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龄达到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另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增加80元、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退职生活费;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职科技人员、高龄群体及企业军转干部,参照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调整退职生活费。
由于当地事业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平均水平等待自治区统计局批复,所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的倾斜政策暂不执行,待自治区统计局批复后统一调整并补发。
3月底,其他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和补发的养老金将发放到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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