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201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12年,我国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已有325。3万城镇残疾人参加了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58。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共有1333。8万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63。8%。在60周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重度残疾人236。6万,其中224。6万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全部代缴188。2万人,部分代缴36。4万人),有150。0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享受
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507。4万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
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80。9万,城镇残疾居民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达到498。6万人,城乡1070。5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12。2万和68。5万;261。3万城乡残疾人获得其他救助救济,239。1万和36。3万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公报还显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达到3903个,其中事业单位1107个,民办非企业1366个,其他性质的1430个,托养残疾人11。3万人。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达3372个,为7。4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56。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