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4日)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公布,养老保险基数最低为231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5410元,医疗保险基数为2310元,大额救助金230元。
个人参保人员须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人员。
办理个人缴费需携带的证件材料:首次参保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续接缴费的,携带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资料。个人参保人员应先到银行把钱存入银行卡内,再带银行卡到所在社保分中心刷卡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可选择按月缴费,也可按季、半年或年预缴社会保险费,但预缴不能跨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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