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连续第9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养老金超过1900元。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工作已于3月底发放到账,同时将前2个月应增加的养老金全部补发到位。这是记者昨日从大连市人社局了解到的。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作为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第一项,本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平均增幅达到10%。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上调基本养老金。全市共有61万退休人员享受这一政策。
对于企业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人员,将在基本养老金普调的基础上,按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进行比对,确定其再增加的养老金标准,并及时补发到位。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待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公布后及时补发到位。
解读
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①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②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③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④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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