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从梧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月份起,广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原中央规定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梧州市将于5月底前按新标准完成相关发放工作。
每年养老金增至高于900元
按照新规,基础养老金在中央规定标准的55元上再增加20元,即每人每月75元。这就意味着,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城乡居民每年可以领取国家补助的养老金由不低于660元变为不低于900元。
以目前可享受新标准待遇的长洲区居民熊先生为例:1952年9月出生的他,在2012年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300元档次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并向前补缴了14年,同年10月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那么熊先生每月领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55﹢(300+40)×15÷139﹦55﹢36。69﹦91。69元(注:40元为政府对按300元缴纳档次的补助部分,15为熊先生缴费年数,139是根据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平均余命和预期利率计算出的经验系数),他从2012年10月起开始领取91。69元的养老金,而2013年1月起,根据桂政发【2013】9号文件精神,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0元,即熊先生2013年1月起,每月领取的养老金由91。69元增至111。69元。
新标准养老金发放有序开展
据统计,截至目前,蒙山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已有24018人按每人每月75元新标准发放,并获得1至4月基础养老金的补发差额。而市长洲区已按新标准完成7880人4月份的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其他月份的补发工作会在5月底前补发完毕。全市其他城区的发放工作也正在有序开展。
据悉,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规定,各县(市)区经办机构须在5月底前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至4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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