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已出台。
此次调整,全省月人均将增加养老金151元,受益的企业退休人员达197.5万人,当年将共新增养老金支出约36亿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可超过1650元。这是我省连续第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有关厅局负责人士介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
【普遍调整】
计算公式:90元+缴费年限(工龄)×2元
去年之前退休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
普遍调整分为两部分,主要包括: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
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一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
【适当倾斜办法】
高龄退休人员最多增加200元
计算公式:90元+缴费年限(工龄)×2元+(80至200)元
高龄退休人员最多增加200元
倾斜办法中,首先是增加高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到达以下年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按下列标准补齐: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80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75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100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8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150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85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200元。
其次是对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含享受全薪退休的高级专家)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80元,2001年1月1日之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20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含获得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2001年1月1日之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120元。
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计算公式:90元+缴费年限(工龄)×2元+(80至200)元+(120至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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