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根据省、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工作安排,从5月10日开始,该中心工作人员全部放弃节假日休息,延长工作时间,确保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本月全面兑现。
此次调整共涉及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33。47万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另对具有高级职称、年满70岁以上的特殊群体给予优惠政策。
太原市各县(市、区)和参保企业已按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要求统一行动,确保退休人员5月份当月的养老金和增加并补发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于5月25日前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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