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吉林省将在5月份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15元,人均调整水平略高于10%。
统一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15元;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每满一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月再增加1.5元。各地将在5月份发放养老金时,补发1—5月份新增的养老金。
另外,考虑到年龄大、退休早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仍然偏低的实际,今年吉林省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继续对高龄人员给予倾斜,70-79周岁人员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再增加80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月人均水平。
在参加上述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400元,对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高级工人技师)的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350元。
2010—2012年,吉林省连续三年较大幅度超过国家标准提高养老金,三年的调整幅度分别达到13.3%、13.5%、15.6%,累计超出全国平均水平12.4个百分点,逐步缩小了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2012年调整后,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37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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