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办法分普调和适当倾斜两块,普调是针对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若按10%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低于210元的,结合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实际情况,在不高于210元的范围内给予适当增加。普调还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继续予以和去年同等幅度的增发。
普调之外,还将对部分退休人员另外增发,增发对象为: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去年的每人每月增发330元调整至增发500元;具有正高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月增发500元,和去年330元、前年70元相比,增发数又有一定的提高,副高由去年的每人每月增发230元调整至增发400元。
调整方案对2013年上半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也做了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参照此次调整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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