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企业退休人员发放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这标志该县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工作顺利完成。
大悟县劳动保险局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从2013年1月起再次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为了确保大悟县八年来第九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时准确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大悟县劳动保险局高度重视,成了专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筹措资金;另一方面对全县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核对。
此次调资的原则是:适度向退休时间早、退休年龄大、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偏低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群倾斜。该县此次符合调资的企业退休人员共11349人,月增发养老金1796636.50元,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158元。及时把党和国家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关心和温暖送到了他们手中,让他们享受我国社会改革开放和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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