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可在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2129元-3548元)之间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全年缴费标准为:养老保险金5109.60元-8515.20元,医疗保险金2299.32元-3831.84元,大额救助金96元。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前提下,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失业人员相同。
6月30日前,上述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医保证、劳动人事代理手册等证件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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