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了解到,长春市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已经完成,这是长春市连续第九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下发后,长春市社保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全力以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39.7万名市本级(即不包括榆树、九台、农安、德惠)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长春市连续第九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长春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85元,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734元/月。
此次调整待遇,长春市社保局每月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345万元,全年增加基金支出8.8亿元。5月20日,长春市社保局已将1~4月份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发到位,5月份基本养老金也一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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