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出台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1月1日起普调10%。
据了解,此次调整对象是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办法分普调和适当倾斜两块,普调是对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若按10%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低于210元的,结合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实际情况,在不高于210元的范围内给予适当增加。普调还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继续予以和去年同等幅度的增发。
普调之外对部分退休人员作了适当增发,其中: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去年的每人每月增发330元调整至增发500元;具有正高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由去年的每人每月增发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发500元,副高由去年的每人每月增发230元调整至增发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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