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长春市社会保险局获悉,长春市已完成连续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
吉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下发后,长春市社保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攻坚,加班加点,全力以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39。7万名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长春市连续第九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长春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85元,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734元/月。
此次调整待遇,长春市社保局每月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345万元,全年增加基金支出8。8亿元。20日,长春社保局已将1-4月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发到位,5月基本养老金也一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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