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是新乡市连续第九次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调整将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调整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平均每人每月将增加养老金184元。
此次调整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普遍调整。凡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同时按本人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二是在普遍调整基础上适当倾斜。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
其中,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0元、180元。
据了解,新乡市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共涉及退休人员19.2万人,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6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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