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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汝城县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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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湖南汝城县出台了《汝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这是该县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流失,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日前,湖南汝城县出台了《汝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这是该县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流失,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该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按照村(社区)、乡(镇)、县逐级审核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实行免费服务。资格认证工作一年进行一次,各乡镇在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分别对所辖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年度资格认证,并于11月15日前上报资格认证结果。

  凡资格认证审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审批后及时续发养老金;对死亡或不符合条件的,填写《汝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核减表》,并注明减少原因。对未参加资格认证审核的,填写《汝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暂缓发放表》,从当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资格认证审核合格后上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依程序补发和续发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应及时将认证结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同时公布县、乡镇举报电话。此外,该办法还明确了举报奖励、责任追究和资格认证经费保障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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