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从2010年4月中断,到今年年底补缴要收滞纳金吗?
答: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办法规定,未按时缴费的,将从欠缴的次月起,按日征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征收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
针对个体参保人员,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一般都没有征收滞纳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费,必须补缴利息。
所以在这里给大家点建议,如果是个人参保人员,在自己经济能力有限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足额缴费,请及时到社保部门或其他征收机关去申请暂停缴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滞纳金或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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