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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齐养老保险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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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原计划内临时工、民办教师等,转招为干部、固定工或合同制工人的,应自任临时工或民办教师之日起补缴社会保险费。

  五、六月是全市社保基数申报期,不少断保人员咨询有关原临时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表示,原临时工一次性补齐养老保险,就可以入保。

  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工作

  人员介绍,今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调整,报时限为:5月16日—6月15日,这几天很多断保人员咨询有关原临时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原临时工一次性补齐养老保险,就可以入保。”

  补缴方式为: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招用的临时性用工,与原招用企业未间断劳动关系工作至今的,可从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转招以前按规定为连续工龄的年限,也可以补缴。不补缴的,转招前的年限不作为计算养老金的年限。上述人员办理补缴时,需提供原始就业资料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其中,转招为干部或固定工的,当地实行固定工养老保险统筹前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该工作人员介绍,以上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时,补缴基数按欠缴对应年度的省社会平均工资(1995年以前的按1995年的省社会平均工资、2007年以后的改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补缴比例按欠缴年度对应比例(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按20%的比例)执行,并按省公布的记账利率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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