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获悉,备受关注的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已全面展开,我市将在5月底前完成“调待”工作,将“调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95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0元的,按150元调整增加。此外,还有倾斜调整,即在普调的基础上,一是对在职时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进行倾斜。二是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60元。照此标准,如一位70岁的企业退休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是35年,那么此次每月增加的养老金是95+35×2+50共215元。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业事业场所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亦按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市共有企业退休人员24.2万人,据初步测算,每月需增发基本养老金4114万元,全年增加近5亿元。
此次“调待”是全国自2005年来连续第9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13年1月1日起,给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4月底,湖南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湘人社发(2013)42号文件,明确了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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