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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保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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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最重要的两部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北京养老保险的缴纳标准如下,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以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个人则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另外,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设置了上限和下限,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则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满15年发给基数的15%,多缴费1年多发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因此,你的养老基本金大体可以这样计算,基本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另外,不同的退休时间也有不同的待遇规定,如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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