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决定在全区开展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以掌握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状况,规范基金管理使用行为,维护基金安全,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此次检查对象为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以及根据需要延伸检查的村(居)民委员会协办员,保费代征和待遇社会化发放机构、参保和待遇享受人员等。
检查内容为2012年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如制度建设、参保缴费情况。包括参保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个人缴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补缴是否符合规定;参保、缴费、政府资助缴费人数与实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人数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是否存在截留、侵占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