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是如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各是多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比例是如何确定的?自由职业者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和比例又是多少呢?
单位缴纳城保的比例是多少?
答:单位缴纳城保的比例为37%,其中养老保险费为22%、医疗保险费为12%、失业保险费为2%、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各为0.5%。
职工缴纳城保的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缴纳城保的比例为11%,其中,养老保险费为8%、医疗保险费为2%、失业保险费为1%、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
城镇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记帐比例是多少?
答:从1998年4月1日起,个人帐户记帐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11%,包括个人缴纳的8%和单位缴纳的3%,从2011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此前已经按照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不作变动。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包含哪些内容?
答:列入职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
单位与个人缴纳城保的基数是一个标准吗?
答:从2000年4月1日起,本市缴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按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相一致的原则确定。
单位缴纳城保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缴费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单位内缴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单位或个人缴纳城保的基数有上、下限规定吗?
答:从1998年4月1日起,缴费基数的上限设定在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自由职业者缴纳城保的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答:自由职业者缴纳城保基数的上、下限,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300%和60%之间确定。
缴费比例为44%或38%,其中,养老保险费为30%、医疗保险费为14%或8%。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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