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全面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求,今年天津将在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上实现新的突破。力争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18万人,医疗保险参保990万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分别达到335万人、278万人和750万人。
实施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生育待遇由人均700元提高到2500元。完善工伤预防与康复制度,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与社平工资挂钩增长,对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增加工伤保险缴费补贴。调整完善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确保参保人员及时得到补偿。
此外,还将不断深化管理服务。深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落实国家医疗保险总额控制办法,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开展“总额控制”试点;在全市推行糖尿病、血液透析等门诊特殊病的按病种定额付费,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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