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劳保处获悉,近日,我市确定了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期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0643元、下限为2129元。
据悉,参保企业职工共需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企业平均负担28%、职工合计负担10.5%的比例缴纳。核定职工社保费月缴费额上限为单位平均负担2980.04元,职工合计负担1125.52元;月缴费额下限为单位平均负担596.12元,职工合计负担231.55元。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只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分为5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由此核定的5档月缴费额分别为425.8元、496.6元、567.6元、638.6元、709.6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缴费基数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由此核定月缴费额为177.4元,加上大病统筹金8元,合计医疗保险月缴费额为185.4元。(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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